积分落户
对于很多在北京奋斗的年轻来说,有一种可落户的方法,那就是积分落户,但同时需要满足4个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领取。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以上
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且缴费状态正常。
(4)无刑事犯罪记录
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温馨提示:如果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将被视为连续缴纳;如有断缴/补缴记录累计超过5个月的,将被视为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符合积分落户资格。如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可以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填报、提交。
9大加分项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3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 +1分
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0.5分
(3)教育背景指标
国内学历信息以“中国高等教育学力信息网”为准,国内学位信息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为准,留学学历信息以“中国留学网”为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不累计。
(4)职住区域指标
自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 +2分 最高+6分
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 +4分 最高+12分
就业地以申请人所在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的行政区域判断,居住地以申请人自由住所所在的行政区域判断。
(5)创新创业指标
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 最高+12分
获得本市市级奖项的 最高+6分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工作每满1年 +2分 最高+6分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2分 最高+6分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1分 最高+3分。
(6)纳税指标
近3年连续纳税 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 +6分
近3年连续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 +6分
以下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2017年1月1日起到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 —12分
(7)年龄指标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0分
(8)荣誉表彰指标
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 +20分
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9)守法记录指标
自2017年1月1日起到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被本市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 —30分